一名曾在桃園地檢署管理贓物庫的前書記官,因熟知毒品銷毀流程,竟走漏洞將安非他命與冰糖調包,偷偷轉讓或販售,從中獲利四百多萬元。最高法院今天依照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這名前書記官有期徒刑二十二年確定。(潘千詩報導)判決書指出,桃園地檢署前林姓書記官,自民國98年10月起管理地檢署的贓物庫。但在轉調贓物庫前,他曾在執行科工作,期間曾結識有毒品前科的黃姓女子,因而熟知扣案毒品送往焚化場銷毀前,承辦書記官只會跟政風人員針對數量、外觀做清點,不會檢驗其中是否有毒品成分等作業流程的漏洞細節。因此,林姓書記官自民國100年起,藉機以冰糖調包,侵占安非他命贓物近五公斤,轉讓或販賣給黃姓女子,從中獲利四百多萬元。地院認為,林姓書記官將贓物庫當成自家金庫,侵占國家保管的安非他命,有辱官箴,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六年。而高院審酌林姓書記官犯後自白、坦承犯行,又繳回犯罪所得,所以改判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全案上訴三審,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前書記官以冰糖換安毒販售 判22年定讞 徵信社

新竹徵信社花蓮徵信社徵信社收費偵探偵探徵信社價格徵信公司台北徵信台北徵信社徵信社價格嘉義徵信社收費徵信社尋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eisfq0216 的頭像
    eisfq0216

    eisfq0216的部落格

    eisfq02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